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季静静 实习生 宋晨 济南报道
近日,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三亚第一分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连体泳衣,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罚款3816元,没收违法所得360元。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季静静 实习生 宋晨 济南报道 近日,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三亚第一分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连体泳衣,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罚款38…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季静静 实习生 宋晨 济南报道
近日,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三亚第一分公司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连体泳衣,被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罚款3816元,没收违法所得3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