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爬山吗”成了一个梗,出处是《隐秘的角落》这部热播的网剧。和“爬山”同样刷屏的,还有关于这部剧中的角色、情节,以及所谓“暗线”的讨论。人们乐此不疲地挖掘剧中隐藏的内容,从剧中人的一句台词、一个眼神,乃至于剧中的一件道具入手,重新拆解和组装剧情。作为一部优秀的网剧,《隐秘的角落》从叙事到演技都值得点赞。更值得注意的是,当它从一部网剧变为一个话题,就超越了作品本身而成为文化现象,体现出网络时代文化生产方式的变革,也带给人许多思考。
互联网对于文化或艺术生产的改变发生在多个层面。自我赋能是重要的特点之一,而这又表现为文化产品的开放性、可参与性以及文化创造主体的多元化。当然,任何文艺作品都是可以多样化解读的。人们常说,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是艺术创作和接受的定律。然而,在前互联网的时代,这一千个哈姆雷特,绝大多数都活在观众心中。真正在舞台上“落地”的,只有那一个或几个,剩下的只能是人们心中的一种想象。这种想象当然可以诉诸文字或和同好交流,但都会受到传播渠道和社交方式的局限。回想上个世纪80年代,我们经历过港台片流行的热潮,也出现过电视剧《渴望》引发的万人空巷场面。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不管是普通观众茶余饭后的闲谈或学者评论家的专业研讨,传播范围相对狭窄,纵然《渴望》的结局也具有开放性,但无法形成如《隐秘的角落》这样一波又一波的话题衍生效应。
而在《隐秘的角落》成为爆款的今天,由于互联网兴起及其对社会生活的深度渗透,情况发生了深刻变化。一部网络小说或网络视频的完成,只是当下文化生产过程的一个途经点而非终点站。与此相应,艺术创作者或文化产品供应者提供的不仅是一个产品,而是一组话题,以及让话题持续发酵的空间。以近来网上关于《隐秘的角落》的讨论为例,其早已溢出剧情本身,也超越了原著与改编比较的维度,涵盖了家庭、人性、成长等哲理话题,也包括影视创作技巧等的探讨。这使这部剧仿若池塘的水面,每一个参与讨论的人,都是在向池塘投掷石子。不论是在公号或论坛写一个帖子,还是在视频网站剪辑或拍摄一段短视频,也不管是对剧情的解读,还是对演员的吐槽,甚至只是寥寥数字的评论,都好比石子击碎水面,激起一圈圈或大或小的涟漪,并终在互相冲撞中汇成波光粼粼的一片。我们的目光被这炫目的波光所吸引,水面本身反而隐退于后了。
由此可见,文化创造主体的多元丰富了文化产品本身的内涵,还拉长了文化生产的意义链条。意义生产,恰是文化生产最核心的内容之一;意义生产能力,则是衡量文化生产水平的重要标准。高尔基说过:“照天性来说,人都是艺术家。他无论在什么地方总是希望把美带到他的生活中去。”互联网提供了把希望变为现实的可能。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化创造主体的活力决定着文化繁盛的程度。因此,网络时代的文化高质量发展之路,实际上是文化自我赋能的过程,也就离不开多元文化创造活力的释放。需要格外指出的是,这并不意味着文化领域的专业力量无事可做,相反,这将对专业的文化机构形成倒逼之势,要求其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以示范和引领的方式,鼓励、支持、培育和引导多元文化创造主体以自己的方式进入文化建设各领域、各环节,从而增强社会文化的整体品质,提升全社会的文化获得感和满足感。